你好,我想离婚,但是我丈夫不同意,我想上诉什么材料,我们已经分居三年多了。
-
根据法院规定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
对于离婚纠纷中的"分居":
1、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的当天止;
2、分居时间应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时间重新计算,前面的分居时间终止,也就是说,分居的时间应当连续计算,不应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计计算。
3、因工作在异地分居或学习,不属于婚姻法所指的分居。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
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