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成为会员,员工也公私了,工作了一年,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购买五项保险,由于公司的原因,解雇员工,我要求赔偿,如果拒绝赔偿的话,我应该怎样搜查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2-19 15:09: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
    个人不需要缴纳。
  •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如果强行解雇,可以根据《劳动法》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已经过了孕期、产期、哺乳期后,还要解雇的话可以要求公司根据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劳动合同只是一个形式,即使双方只是签订一个普通协议,但如果协议内容对合同双方主体、岗位、劳动报酬、工作内容等进行了约定,也是属于“劳动合同”。 因此是否可以主张双方工资,要看协议的内容。 法条参考: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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