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曾经和几个朋友合作注册公司。 我是法人。 现在我不想退出吗?

2020-02-19 16:26: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
    合伙企业准备材料: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合伙协议。
  • 果合伙协议约定有经营期限,那么在经营期限内,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没有法定理由是不能随便退伙的,如果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其他合伙人可以拒绝这个合伙人退伙。
    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期限的,那么合伙人可以在不影响合伙事务的前提下,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退伙。在这种情况下,合伙人是有权退伙的。
    合伙人退伙的,应当按照合伙企业的现有财产进行结算,按照退伙人占有的份额退给他相应的财产,而不是将其原先投入的资金退还给他。
    而且在退伙的时候,退伙人对退伙前发生的债务也要承担责任的。
  • 《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成为所任职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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