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就是债务人,如今提起诉讼了,可是人民法院找不着借款人的如今居所没法送法院传票,人民法院要我找债务人,找不着该怎么办,人民法院不愿公示,请高手指点迷津

2020-02-19 16:33: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缺席判决。
    2、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人,你可以将其列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是一般责任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况下,你可以起诉担保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
    3、一般情况下,被执行人及家属必须居住的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会拍卖
  • 你需要提供被告的住址。如果你也不知道,那你要提前和法院说明,法院可以公告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
    换句话说,你如果都不知道被告在哪,法院去哪里找他,所以,需要你提供其住址或者有他的消息时及时通知法院工作人员。
    当事人拒绝签收法院传票,法院可以将传票交予当事人同住的成年直系亲属签收,如果当事人本人和同住的直系亲属都拒绝签收传票,法院可以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或公告送达的的方式送达传票。
      若当事人在经过法院两次传票传唤拒不到庭参加庭审,法院可以依法拘传当事人到庭。
  • 债权人起诉需要的证据有: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付款付息凭证,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关于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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