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对方一直以电话及短信方式恐吓、诽谤、骚扰,对我生活已造成很大影响,且经其父母劝告仍无效的情况下,该怎么办? 威胁恐吓或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一)或(五)项,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这条法律并不能保证他不再骚扰,请问有其他方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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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是属于治安案件,警察应当要受理并对案件做出处理;
2、如果警察不作为,可以投诉警方的不作为,也可以打电话投诉,投诉电话:12389;
3、网络投诉链接:
4、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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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繁的发短信和打电话不会构成骚扰罪,但是严重者会被处罚。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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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骚扰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是如果太过分,是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公安机关有可能拘留或者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5款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你的行为就属于发送其他信息,如果次数较多,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对方就会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要求进行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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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