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先生,你好。 想商量一下,去年我在店里卖食品,今天发生了火灾。 第一,我签约的时候想问问哥哥的名字,我在经营,工商登记也是我的名字,哥哥有多少责任第二,电线着火的话我有责任? 现在房东要我跟家人在一起。 第三,如果是我做的,该怎么赔偿呢?他在旧房子里什么安全都没有。 谢谢你!

食品安全
2020-02-19 19:42: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火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该由火灾的责任方负责赔偿。  对于具体的损失金额或赔偿金额的确定,可以通过经下三种方式来处理:  
    1、由双方通过协商来确定一个具体的赔偿金额。  
    2、如果受害方能提供受损的具体物品及相应金额的,则可以要求责任方根据相应的证据进行赔偿。  
    3、如果无法提供损失具体金额的,则可以委托物价部门对火灾损失进行估价,以估价结果作为索赔的依据。
  •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既然法律赋予了当事人的诉权选择的权利,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责任竞合案件时,就应依当事人的权利选择而决定应适用的相关法律。
    在司法实践中,恰恰在这方面出现了较多问题。有些案件当事人的诉讼理由是违约之诉,但诉讼请求却是侵权诉请;而法院在审理时并未要求当事人进行权利选择,径而在归责原则上适用违约之诉的理由,赔偿范围上却采取了侵权行为的赔偿标准。
    因此,一般涉及违约和侵权时,请求侵权损害赔偿要稳定一些。
  •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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