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房子是以前男友的名义买的,第一次付款和后面的贷款是我付的。 现在分手了,他不同意签字过家,我该怎么办?

2020-02-19 20:19: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权法》第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由于房子尚未办理过户手续,因此该房仍然属于甲所有。但是房屋所有权未转移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 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顺序是先贷款, 后过户。
    在办理的过程中,会有一个资金监管户,要求买房人先把首付资金存到这个监管户中,以保证首付的真实性,然后等贷款批下来之后,去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接着办理房屋的他项权利证,他权证下来后,银行收到他权证,然后银行把买房人申请的贷款发放,连同之前监管的首付款一同打给卖房人。
    然后就是还贷了。
  • 在新婚姻法中,针对离婚时房产分割问题因为了较大的社会反响;因为在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中,针对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有了重新的部分划分。
    产权证是行政机关对房屋权属所作的行政法上的确认,在离婚房产分割案件中,法院一般不会改变产权,即房产证如果是登记在一方名下,法院一般会将房产判决给房产证上的产权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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