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殴打,对方跑,对方家里的地址知道,公安机关认定为轻伤,公安机关已经两年没有找到人了,我应该做什么

刑事辩护
2020-02-19 22:05: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打架致人一般伤害(轻微伤),其人身损害赔偿属于民事诉讼范畴;如果是轻伤及以上则构成犯罪,是要判刑的,同时还要人身损害赔偿。为了减少诉累和节约司法资源,将民事赔偿部分一并纳入刑事审理,就叫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 构成轻伤害的,涉嫌故意伤害犯罪。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 如是轻微伤,可能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是轻伤以上,可能是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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