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借方票据到期日是2018年6月,最终到期日是2019年12月。我的借记卡的到期日是哪一年?

票据纠纷
2020-02-19 22:59: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为了确保双方的权益,借条中是有必要写明还款日期的。若没有写明,债权人随时有权要求债务人在合理的时间内偿还借款。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的返还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六十一条 【合同约定不明的补救】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借条没有有效期限制,即永久有效。但是,要求归还借款有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即如果借条载明还款期限的,应当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主张权利或者向法院起诉,超过两年没有向借款人主张权利的,法律将不再保护。
    所以你这种情况是不能上诉追回的如果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诉讼时效从借款人明确表示不归还或者给予宽限期后仍不归还的时间开始计算。

  • 1、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借条的诉讼时效是从到期之日起2年内;
    2、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借条当事人可以随时催告,给一个合理的还款期限,到期后2年为诉讼时效。 因此如果在有借条的情况下,应当具体来看是否在欠条上写明日期,并根据不同的请款来决定如何追讨债务。
  • 在存在有效欠条时,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进行债务追讨:我国法律保护民间合法借贷关系,对于欠债人不按约定偿还的,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民法通则 》第九十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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