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女职工怀孕三个月就放假回家,没有支付工资,必须自己投保,这是合理的吗?

妇幼权益
2020-02-20 08:15: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给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
    1、缴费标准:职工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总额低于上年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社会平均工资60%缴费。高于上年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缴费);
    2、养老保险: 单位20%、个人8%;
    3、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
    4、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农民合同工个人不缴纳)
    5、工伤保险:以从事行业风险确定比例单位
    0.5%、1%、2%;
    6、生育保险:单位
    0.7%(有的地方是1%)
    职工享受单位办理社保参保,是劳动法规定的待遇,原来单位的社保不停,在同一城市,你单位就是想办理也办理不了(得先停再续)。
  • 女职工生育期间工资由生育津贴支付,生育津贴报销总额低于产假期间应发工资总额的,补助,部分由公司支付。生育期间应发工资总额少于生育津贴总额的,剩余生育津贴要给员工。
    特殊情况如下:
    1,公司未帮助员工缴纳保险,那第一公司违法,这里不谈这件事。
    但员工生育期间工资由公司全额支付。
    2,女员工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无法报销,要求公司支付生育期间工资,他不愿意也正常
    3,女职工异地生育或其他情况生育,无法由医院与社保中心直接结算的,且员工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导致无法报销生育津贴的,公司肯定也不愿意支付。
    其他如无特殊情况,应该支付工资
  • 劳动法规定在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的应当支付300%的工资报酬。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