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厂主拖欠供应商的货款后逃走了。 起诉他有用吗? 被起诉的人怎么办? 能回收货款吗? 能回收吗

2020-02-20 11:39: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一,你有权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偿还欠款。建议积极起诉,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两年。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两年;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应给对方一个宽限期,诉讼时效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两年,两年期满后,在诉讼过程中将会丧失胜诉权(即债权不受到法律保护),所以必须注意诉讼时效。
    依照上述情况,你向对方主张偿还欠款还在诉讼时效内。
    第二,可以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应准备起诉状、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欠条等)。立案之后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开庭进行审理。
    可以在人民法院的调解下达成和解、调解,达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判决。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为六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为三个月。
  • 如果一方因为没有按时还款,另一方可以就该拖欠欠款的事由向法院起诉,依法请求法院判决该借款人偿还相应的借款。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够就该民间借贷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进行举证,则可以依法进行请求对方履行义务。
    一般情况下,如果存在借条或者借款协议以及录音等拯救就可以证明借贷关系存在,能够依法进行起诉。

  • 1、因为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2013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所涉及的术语界定、定罪量刑标准、单位犯罪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这一司法解释自2013年1月23日起施行。
      
    2、《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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