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辩护律师好,我想问一下丈夫以便要我安心,想把房屋车辆公正到我户下,假如真来到离异的程度,这类公正有法律认可吗?

刑事辩护
2020-02-20 17:00: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 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 离婚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正,因为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所以即便是离婚协议已公证了,但双方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也不能生效。这样看来离婚协议书公证的意义不是很大,没有太多必要性。
    但是如果当事人为了保险起见也可以选择将离婚协议公证。
    办理离婚协议公证的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
    2、子女的户籍证明;
    3、离婚协议草稿;
    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
    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 离婚纠纷适用的法律,主体法主要就是《婚姻法》,其中农村离婚案件中涉及的土地纷争,可能会用到《农村土地承包法》。程序法适用《民事诉讼法》。 一【《婚姻法》是调节婚姻家庭关系的主体法】《婚姻法》第一条规定: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婚姻法》中含盖了离婚时的子女抚养权问题、子女的抚养费问题、财产分割问题以及基本的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二【农村离婚案件中的土地纷争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法》】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三【程序法适用《民事诉讼法》】
    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在诉讼履行程序上,适用《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四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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