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尊重的刑事辩护律师您好,我进的私人企业,工作中11年了,也买来11的社会养老保险了,如今企业要离职我,我该怎么做?

刑事辩护
2020-02-20 18:21: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辞职后与单位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劳动关系不存在了后,单位到社保办理了你的减员手续,你拿到回工回执,就自由了,社保关系自然回归社保局。如果你是本地常住户口,就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回工回执,到户口所在地社保服务中心报到,进行失业登记,办理失业证。
    或个人缴纳社保,或再就业单位缴纳,都没有障碍了。如果不是本地户口,就自己带着回工回执,再就业就交给新单位,新单位就会给你办理增员手续缴纳社保了。
  • 需提供材料:
    1、提供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存档卡及其复印件一份。
    2、原参加过企业养老保险的职工需提供养老保险转移单、手册、台帐。
    3、按要求所需提供的其它材料(招工表、军官转业证等)。
  • 在原单位辞职,应当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否者到新单位可能会存在不能缴纳的情形。个人档案应当按照当地的规定进行相应的移交,每个地方的规定不一样,请具体咨询当地的行政部门。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后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按时办理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是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尽的义务,劳动者也应该积极配合。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