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装饰了一个壁纸制作老板,然后老板一直拖欠,没有合同。我该怎么办?

2020-02-20 18:24: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3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 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t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
    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
    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
    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
    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
    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对于建设工程合同,没有资质的承包人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一般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一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
    (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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