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能没有任何条件解雇员工吗?

2020-02-20 18:57: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劳动仲裁,我认为可以要求双倍工资、支付经济补偿、补买社会保险,尽管单位补鉴定了劳动合同(倒签合同时间),表面上完善了手续,但单位是在弄虚作假,你可以通过申请笔迹痕迹时间鉴定证明这是虚假的,你也可以找已经离职或者愿意给你作证的同事证明,有书证、物证最好(如考勤表、服装押金等)。《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你可以在仲裁请求第一项要求认定补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双方形成的是事实劳动关系;请求第二项要求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补买社保及其他请求。

  • 一、如果劳动者存在过错,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这也叫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如果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n
    二、你的这种情况,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n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关于贯彻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应随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多少自动延续到相应的期限届满为止。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的规定,不适用于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企业与处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只有当女职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满时,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据此,如果用人单位单方宣布终止劳动合同。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改正错误,拒绝改正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若对仲裁不服,你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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