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骑摩托车酒后驾驶,在十字路口被我车前右侧撞,责任分开了吗?

2020-02-21 09:19: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机动车撞人责任划分:分几种情况,比较复杂
    一、500米之内有人行横道线的
    1、在人行横道线,而且没有证据行人闯红灯,机动车全责,行人无责
    2、行人偏离人行横道线,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
    3、有证据行人闯红灯,行人主责,机动车次责
    4、偏离人行横道线,而且行人在车辆临近时突然闯入机动车道、折返,行人全责,机动车无责
    二、郊区无人行横道线路段(不包括:高速公路、有隔离设施的公路)
    1、行人突然闯入机动车道、或者突然折返,以致急刹车都无法避免事故的。行人主要以上责任,机动车次要以下责任
    2、行人已经在机动车道,而司机未加注意,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夜间视线不好情况下,也可以认定为同等责任。
    三、高速公路、有隔离设施的公路: 行人至少主责,可以定行人全责。 顺告: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的事故,比较特殊在于,事故责任认定,并不完全等于赔偿责任。 根据《道法》76条,和《交强险款》8条的规定。 机动车从次责到全责,都是在交强险限额内(物损2000元、医疗10000元、死残110000元)全赔,不分责任比例。 不足部分机动车根据责任比例(一般责任比例+10%)再赔。 机动车无责,也在交强险限额内(物损
    100、医疗
    1000、死残11000)全赔。 不足部分,尽管机动车无责,但是再赔10% 而行人、非机动车一方却不用赔偿机动车的损失。
  • 非机动车、行人存在过失时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属于过失相抵
    我国《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这是我国民事法律对侵权行为法中适用过失相抵的明确规定。
    过失相抵既可以适用于过错责任,也可以适用于无过错责任。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中规定了无论是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还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都可以适用过失相抵。
    《安全法》第61条“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第62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的规定。
  • 交通事故赔偿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者依法对受害者进行的相应赔偿,依法交通事故赔偿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两大类,而具体的赔偿标内容需要依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来履行。
    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中,应一并提起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请求,否则诉讼后不得提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