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纠纷发生肢体冲突,对方倒地受伤,鉴定为轻伤二级!我垫付了医药费和部分费用35000元,之间我一直想要和对方和解,但对方拒不和解,检察院说的我给出的5万赔偿金额和他们要求的金额差距太大了,调解失败。现在到法院了,法官说如果他们一直闹就要给我判实刑,我觉得很委屈,我想积极赔偿,可对方不愿意,我该怎么办才可以判缓刑啊?我是自首,初犯

刑事辩护
2018-09-11 12:44: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是否判处缓刑,主要依据的是犯罪的严重程度。
    被害人是否谅解,是能否从轻处罚的一个酌定情节,但被害人不谅解,不代表被告就不能判处缓刑,反之,就是被害人谅解了,也不一定就可以判处缓刑了。
    当然,法庭也要考察,没有赔偿的原因,综合全案后,再作出判决。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性质上,仍然是民事性质的。
    民事部分的处理,原则上不影响对刑事部分的判决。例如,刑事部分不上诉的,民事部分仍然可以上诉。
    反之,也可以。因此,刑事与民事,性质上是分开的。
    但是,如果刑事部分,是单处或并处罚金的,这个罚金不交,本来可以判处缓刑的,也可能判处实刑了。请注意罚金是上交给国家的,这跟民事赔偿是二回事。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造成轻伤以上伤害行为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涉嫌刑事犯罪,如果条件允许,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案件,由律师在查阅相关案卷及会见嫌疑人后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同时还要结合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就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犯罪其可能面临的刑罚,能否取保候审及其他情况作出一个详细的分析。
  • 轻伤刑事案件,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都可以组织调解。
      打架致使被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2013年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引入了刑事和解制度。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害者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取得受害者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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