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生和女生恋爱女生孕期,男二十八岁,女二十五岁想结婚,但是女生父母逼着女生打胎,这可用维护女性的哪条政策法规处理吗?

2020-02-21 11:01: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规定,男方不得在女方孕期、分娩后1年内或者妊娠终止后6个月内提起离婚诉讼,若是确有必要受理的、经立案庭审查的,不在此限。离婚案件,简易程序审限3个月,普通程序审限6个月。
    法院一般会在立案后1个月内通知安排开庭,如果调解成功、签收民事调解书后、婚姻关系解除。若是不存在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等法定的调解不成应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第一次诉讼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此时,女方可以15日内上诉或者6个月后第二次诉讼离婚。
  • 具体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划生育,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保障实施节育手术的妇女的健康和安全。国家实行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发展母婴保健事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
  • 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的男方结婚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定结婚年龄是16周岁。

    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民法典》第四卷第二篇第1479至1484条,法定结婚年龄是16周岁。
    16至18周岁者须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意方可结婚;或在无法取得监护人的同意下,经法院裁定特许结婚 。

    中国台湾省法定结婚年龄为20周岁。父母同意下男18周岁,女16周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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