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天,一位朋友问我如何撤销注册商标,真的不明白这个问题,这里请专业人士回答,谢谢!

商标
2020-02-21 15:59: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商标注册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  
    1、先申请原则。准予最先申请的人取得商标专用权,驳回其他申请。  
    2、一申请一商标原则。允许在一份申请书中可以申请注册用于不同类别的商品上的同一商标。  
    3、自愿注册原则。商标使用人在一般情况下可自行决定其使用的商标是否申请注册。  
    (二)商标注册申请文件  申请商标注册,应向商标局提交下列文件:  
    1、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图样十份及黑白墨稿一份;  
    3、申请人用药或烟草制品商标注册的,还应附送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证明文件或国家烟草主管机关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申请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其他商品的注册商标,应当附送有关部门的批准证明文件。  
    4、如果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则应提交按商标局统一制定的书式填写的商标代理人委托书。
  • 关于商标撤销,《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裁定申请后,应当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  依据上述规定,商标注册成功以后,商标局可以依法主动作出撤销决定,相关利害关系人也可以依法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注册商标的申请。需要注意的是,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商标撤销申请人只能是“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而不是任何人,同时,申请商标撤销是有时间限制的,除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外,其他必须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出撤销之申请。
    这里的“五年”期限非常关键,这就要求我们的企业必须有一个长期的检索监控机制,对于涉嫌侵犯自身权利的商标注册行为及时地提出异议或撤销申请。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以后,将在双方交换证据后进行听证,并依法作出裁决。
    对于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决,双方当事人同样可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一审作出后不服还可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申请商标撤销,需要向缴纳商标撤销费1000元每件,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及上诉,其诉讼费及上诉费均为50元每件。
      需要提醒的是,向法院提出的是行政诉讼,其审查的是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决是否合法正确,因此,在行政诉讼阶段,原则上,双方当事人均不可再提出新的证据或主张,这也就是说,在申请撤销的阶段即聘请一个专业的律师来代理,及时充分的举证,这是非常重要的。
  • 商标注册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前查询(非必须程序)→准备申请书件 → 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 →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在交费窗口缴纳商标注册规费 →三到六个月左右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非必须程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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