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丈夫没有感情了,我想离婚两年,他不同意,可以起诉吗?

离婚
2020-02-21 17:07: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涉及房产分割问题的,要具体分析,若该房产为一方婚前所有,应该为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你们协议离婚不成,您可以到男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
    依您所说的情况,你们属于法律规定中“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感情破裂情形。 离婚还涉及对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
    对夫妻共同财产您有权要求平均分割。子女抚养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母方生活;双方可以协议随父方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准许。
  • 可以起诉离婚,原告起诉离婚应担负的举证责任

    一、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

    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
    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股票及其他投资等收入情况,并出具清单,清单中应注明存放的地点及方式等。

    三、财产分割的理由,如自己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

    四、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


    五、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等。

    如果举不出证据或证据不足等,应承担不利判决的后果。
  • 能不能离婚或者是想离婚,需要根据男女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看,看选择哪种离婚方式,你们是否存在可以判离婚的情形等。离婚有两种方式选择,一种方式是双方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另一种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这种情况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根据男女双方之间的情况来判定的,主要是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来判定。
    如果男女双方之间不存在以上诉讼离婚中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男女双方离婚,需要男女双方第二次诉讼时法院才会判决男女双方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是第一次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后。
    当然在这个期间男女双方是可以随时协议离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