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三年的分居会导致自动离婚。不,他父亲说我不会有孩子,所以他分居了。

离婚
2020-02-21 19:31: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是双方无配偶者同居,一方又担心对方纠缠,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只能双方协商解决。但是,如果同居一方或者双方是已婚者,即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另外,对于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予以受理。

  • 1、分居多久也不算自动离婚。
    2、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条件如下。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实际上,自动离婚完全是大家对婚姻法的误解。结婚的时候需要去民政局登记,那离婚的时候肯定也需要去民政局登记或者去法院起诉。而婚姻法对分居的规定是说,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可以把感情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作为判断夫妻感情有没有破裂的依据,并不是说夫妻分居两年后就可以自动离婚。
    因此,法律上没有自动离婚这个概念,实践中也不存在自动离婚这个事例。自动离婚完全是老百姓对婚姻法的误读。夫妻如果决定离婚,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办理:一是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二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由法院以判决书或调解书的形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