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租的百货公司合同快到期了。 百货公司不跟我继续租。 我可以要求装修赔偿吗?

监视居住
2020-02-21 23:3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如果房东同意该租客继续租用该房屋,比如未要求搬出该房屋并继续接受你们支付的租金,可以认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合同性质变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建议保留租金收条等支付租金的凭证。
  • 装修超过合同期限,是一种合同违约行为,如何索赔,这就要看原双方定立合同书有否对违约责任的约定。《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依据上述规定,该违约只能采用补救的办法,或者由于期限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提出主张,对方如果对期限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不予承担,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违约方赔偿。
  • 租约到期后,如果出租人因自住需要,不愿意继续出租,未订立续租合同,则承租人就应将房屋返还出租人。如果承租人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或双方约定的时期内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给承租人找房搬家的时间,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并有道义协助承租人找房。
    承租人也应按期腾房。如果承租人不积极找房和按期腾房,出租人有权在当地政府许可范围内提高房租。当承租人有房可迁而拒不腾房时,出租人可申谓法院强制其搬迁并令其交占房期间的房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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