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我在网上遇到了一个朋友,向我借了28650,给了我他的身份证照片和电子版的贷款,现在他不还钱了,我该怎么还钱呢?

2020-02-21 23:47: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三方交通肇事的,由第三方支付误工费,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之后,可以向第三方追偿,职工获得第三方赔偿之后,用人单位也可以要求其返还。但如果是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可以工资和误工费二者兼得。
    如果是本单位车辆肇事的,只是享有工资。
  • 一方用身份证借的钱处理:及双方在离婚时,债务的归属确认问题。就这个问题,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情形的除外。
  • 须在首先必须确定准确的诉讼
    时效期间,然后在诉讼期内向人民法运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借款人履行偿还义务。否则,你将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机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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