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买一家房地产商店,付30%的押金,签订了订购书,不想买,他们答应退房,房租已扣除。

2020-02-22 01:23: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4.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 没有明确约定定金,可以主张对方返还部分的钱款,协商不成,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1、商铺等商品房屋产权没有期限。

    2、土地有出让年限。

    住宅用地70年,商业40年。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