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一个已婚女人骗了感情,她说她离婚了,每次问我要钱,我都给她,但没有借条 这算诈骗吗,可以报案吗

离婚
2018-09-11 13:41: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常情况下,如果没有借条,能够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一个可以依法主张对方给付。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如果双方没有借条则债权债务就不予以保护。通常如果有证人证言或者其他录音录像等证据,可以证明夫妻双方确实与外人存在债务的,在离婚时债务认定为共同债务的情况下,该债务应当由双方进行分担,同时共同财产双方通常平均分割。

  • 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涉嫌诈骗罪,根据你的陈述,此人的行为涉嫌诈骗罪;
    二、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如下:
    一、男女平等原则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
    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
    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给予补偿原则
    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此条规定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就是指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及对无过错方对分财产。
    此项原则根据地区的实际操作不同,没有明确的定论。主要还是看法官是否认可此项分割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