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8年,房地产卡抵押给商业银行,现在我想做港口,银行可以复制吗?

2020-02-22 01:51: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在银行抵押的房产可以买卖,只是抵押人需要先还清欠款,解除抵押。
    2,抵押人在出售房产时未告知抵押权人、买受人房产抵押的,转让行为无效。买受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承担买卖合同不能履行的违约责任
    3,《担保法》规定:
    第四十九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首先要明确的是房产证是抵押的对方是谁,如果是个人与个人抵押的话,则你需要明白的是,房产证抵押不等于房产抵押。

    因此在房产证抵押时一定要签定一份《房产抵押借款合同》,对借款金额、是否支付利息或利率标准、还款期限、还款方式、抵押物及抵押登记的办理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作出明确具体的约定,并在合同签订后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这样做才能合理地保证双方权益,另外这样做还有几个好处:

    其一可以了解此房产有没有抵押给别人;

    其二做了抵押登记后,该房产就不能买卖;

    其三如果发生纠纷,该房产又被抵押给多人,拍卖后有抵押登记的可以先受偿(如果都有登记,则按借款时间先后顺序受偿)。
    这样才能使自身的权益得到较大限度的保障。
  •   拆迁有抵押权的房屋如何补偿  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按《上海市房地产抵押办法》的规定,就抵押权及其所担保债权的处理问题进行协商,并向拆迁人提交有关书面协议后,被拆迁人方可取得补偿款或者安置房屋。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并将补偿款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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