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警察对财产保全车辆应负什么责任?

2020-02-22 11:02: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警一般如何处理交通事故
      
    1、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
      
    2、属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
      
    3、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察员、绘图员应签名或盖章。当事人在现场的应当签名或盖章,不在现场或无能力签字的,应由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无见证人或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应当记录在案。
      
    4、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或驶离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布置追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地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生协查通报。
      
    5、因检验鉴定需要暂扣交通事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
      
    6、询(讯)问当事人、证人和有关人员。
      
    7、采集、提取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
      
    8、对不预付或无力预付抢救治疗费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扣交通事故责任者的车辆,暂扣车辆期限可以至损害赔偿调节终结。
      
    9、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15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评定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请书后30内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10、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死者尸体,经检验鉴定后,向死者亲属送交《尸体处理通知书》,逾期不办理丧葬事宜的,经上级负责人批准,由主管公安机关派员强制处理尸体。

  • 一、财产保全车辆保单需要3个月吗  当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并造成损失后,车主就可以向车险申请理赔了。车险公司会依据保单进行赔偿,如果在赔偿范围内,若是万元以下,资料齐全,一天赔付。诉前财产保全,一概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且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对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必须在接受申请后的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二、交通事故如何进行财产保全  第一,交警部门对肇事车辆采取保全措施必须根据受害人的申请,而不能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同时,可以结合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肇事双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来确定是否要求申请人提供必要的担保,如果肇事车辆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话,则无需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也有责任的话,则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第二,肇事车辆毕竟是肇事方的生产经营或生活工具,如果对肇事车辆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会影响肇事方的生产经营或生活时,或者肇事方要求取回肇事车辆的,可责令肇事方提供担保,肇事方提供有效担保后,方可对肇事车辆予以放行。  第三,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后,法院应及时与交警部门联系,了解肇事车辆的情况和去向,以及财产保全的情况。对肇事车辆已经采取保全措施的,要及时办理肇事车辆的移交手续。  第四,对采取保全措施的肇事车辆要妥善保管,有关收费要合理。目前,交警部门扣留的肇事车辆或违章车辆都停放在社会开办的停车场内,停车费较高。建议对已经采取保全措施的肇事车辆在其拍卖所得款中,优先支付赔偿款,以最大限度保障事故受害人得到赔偿。
  • 车辆诉前保全怎么办理,  
    1、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担保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5、赔偿  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诉前保全车辆需呀注意什么是事项  
    1、在保全车辆的过程中,被撞的一方当事人为防止肇事车辆被放走,无法得到赔偿而要求诉前保全车辆,这就要求当事人提供与被保全车辆相应的担保。但是车辆的价值不好统一,只能根据车辆的市价和车辆的新旧程度等因素来评估一个大概数,易产生不同意见。  
    2、被撞的当事人的诉前保全立案后,其交通肇事纠纷的案子一般也需要半年才可结案,可这期间肇事车辆一直处于停运状态。肇事车辆若是一般的小型汽车会产生停车费、车辆折旧等损失,可若是大型的运输车辆则还会产生营运损失等别的损失,对车主来说损失较大,可能会超过应赔偿给被撞的一方当事人的钱款。如果要车主提供反担保把车开走,车主恐怕一时间拿不出那么多钱款或不愿意出钱进行反担保,可能想着一但超出应赔偿的数额就由对方当事人赔偿,易引起新的纠纷。  
    3、如果被撞的当事人的诉前保全因为提供不了相应的担保款而不能立案,后车辆被放走后,被撞的当事人真的是找不到人又找不到车,无法得到赔偿,这对被撞的当事人一方也不公平。  因此,虽然我们会对当事人做好诉前释明的工作,把其中的法律、道理、利弊给当事人说明,但是对肇事车辆价值的评估应有相应的法律规定,这样既利于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又利于法院的实际操作,避免与当事人产生必要的矛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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