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诉讼,我以约定的房间为抵押借了16万。 当时签了买卖合同,如果还不行,就把房子转让给对方。 但是我是十六万个月的利息,我也付了八千个月。 最后他没有承认。 我不得不把他的利息还回来,得到房子。 现在起诉了我。 我有什么办法

2020-02-22 11:47: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保险理赔 权益转让书范例权 益 转 让 书
    保险单号码:
    保险 金 额:
    赔 案 号:
    致: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
    关于上述保险单项下所承保的位于 (地点)的 (财产)于 年 月 日发生 (事故)索赔一案,贵公司支付的赔款 (大写) (小写)已收到。立书人同意接受上述赔款,并不再就本次事故提出任何的索赔。
    鉴于收到该款,立书人同意将已取得的上述赔款部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益转让给贵公司,并同意贵公司以贵公司或立书人的名义向责任方追偿或诉讼,立书人并将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以利贵公司实现该项权益。
    立书人(签章): 年 月 日
  • 房子抵押后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并另行提供担保,并同时告知受让人的,或于抵押权人协商签署协议同意用买卖房款偿还债务并告知受让人的可以。否则转让行为无效(也就是没有征得抵押权人同意,或虽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但没有告知受让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四十九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 因土地抵押合同发生纠纷的,可以先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就可以进行起诉解决,让法院进行相对公平的判决。因土地抵押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由被告住所地或者抵押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处理土地抵押合同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物权法》第16章,《担保法》第3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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