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房买卖买方采用商业贷款的方式,合同中关于交房的条款约定如下:“双方约定于下款后且不早于2019年10月15日前,办理房屋交接手续,逾期按200元/天向买方支付滞纳金。”,合同条款中之所以这么约定是因为当时签订合同时卖方担心如下款太早他们无法交房,故在合同中又补充了几个手写字“且不早于2019.10.15前”,意思是如提前下款,卖方交房时间也不能早于10.15,有中介2人签订合同时在场,可以作证此说法。目前商业贷款已下款,根据所签合同中关于交房条款的描述,买方要求卖方10.16号交房是否合理?如果卖方拖延交房时间是否可以主张200元/天的滞纳金?卖方目前以合同中没有约定最迟交房时间为借口想推迟交房时间,并且说按照合同他甚至可以将交房时间推迟到年后,请问根据合同条款,卖方的这种说法是否成立?

2020-02-22 15:51:3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通常情况下,房屋买卖过程中商业贷款的有关流程如下:咨询 → 申请贷款(购房人)→ 审核(提供资料)→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银行)→ 办理合同公证(公证处)→有关保险(保险公司)→ 办理房屋产权抵押登记(房地产登记处)→ 发放贷款(收到抵押证明)→ 借款人还款 →办理抵押房产注销登记(贷款全部还清)

  • 一、贷款对象有所不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的对象是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和汇缴单位的离退休职工,而一般的金融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贷款额度有所不同。一般的金融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不得超过购房款的80%。  
    三、贷款手续不同。公积金贷款必须先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行申请,初审合格后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方可办理。商业贷款在借款人签订购房合同后,直接到相关银行经办机构或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的开发商处提供有关材料即可办理。  
    四、贷款利率不同。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按照国家规定在住房公积金计息利率的基础上加规定利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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