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咨询,其他人在市场上负债,我帮他还钱,现在请他还我的钱,他不承认,他把别人的钱交给我代替,我可以起诉他吗?

2020-02-22 15:52: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1条的有关规定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在离婚时,对方拿出许多欠条来,是用于共同生活的,夫妻要共同偿还所欠的债务。
    如果不适用以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可以不予以承认。
    协商不成的,可以找个和夫妻都说得上话的中间人予以调解。
    如果欠款数目较大,可以去法院诉讼,予以判决解决。
  • 有欠条不承认可以进行笔记鉴定的。如果确有真实的债权债务发生,债权人能够列举确凿的证据证明其债务的真实性,经多次催讨还是不还的情况下,可以收集证据起诉。应该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处理。
    假若债权人拖延时间,让诉讼时效过期的话,再向法院起诉就没有用的了。
  • 没有欠条的债务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
      如果你虽然没有对方的欠条,但有双方往来的客观资料、对方确认欠款的录音、证人的证明等有效证据来证明对方欠款的,则起诉后法院会主持你要求对方还款的主张。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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