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可以检查或补偿地板倾斜15厘米的棚户区的质量问题吗?开发商在借用其他开发商的手续盖房子后才注册自己的公司并办理各种手续是否违法?棚户区能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吗?因为现在我们这里的开发商已经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正在出售我们的棚户区改造房屋!这是非法的还是非法的?

2020-02-22 16:56: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开发商不给退房怎么办  
    (一)如果卖方已经违约但又拒绝退房的,购房者可以先与开发商沟通协商。在目前房价上扬的情况下,如果退房仅是退还原先的购房款,反而往往会使购房者遭受损失。因此,从经济收益的角度来说,退房可能不是很明智的选择。购房者可以通过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开发商通过其他方式,比如支付违约金等方式,弥补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  
    (二)如果协商不成,购房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主张卖方承担违约或者赔偿责任,同时支付自身因退房受到的损失如误工费、车费等。  
    二、买房如何退房比较合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具体操作实践,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如房产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符合退房要求和退房程序如下:  
    (一)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买房人可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因开发商责任导致退房,应由开发商承担退房造成的损失,包括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等;如购房合同中约定了退房的赔偿标准,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不足弥补损失的,可另行要求赔偿;因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等原因导致退房的,开发商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二)15天内办好各种手续。买房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开发商应当退还买房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买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在所述手续或者文件尚未签订前,开发商应当代替买房人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与利息。
  • 预告登记完成的房屋如何办理退房手续?
    1、已经预告登记,意味着你的买房合同已经生效,如果要退房,首先是要开发商同意。
    2、房管局有合同注销文档,填写完毕后,让开发商盖章,就能办理退房手续了。
  • 棚户区中的无户籍房产是指之前那些违规建造或自由自有住房建造的一些统称,因为没有房产证,本应该不予与补偿;但是依照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
    规划法》颁布以前自建自住的独立房屋,其权利人具有拆迁区域的正式户口又无其它住处的,可对其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给予一定补偿,具体补偿金额由评估机构确认。
  •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二)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四)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五)七层以下的达到主体工程封顶;七层以上的,主体工程须建到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层数;
    (六)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包括下列内容:
    (一)预售许可证编号;
    (二)发展商名称;
    (三)项目名称;
    (四)项目坐落地点;
    (五)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号、地块编号;
    (六)《房地产证》编号、栋数;
    (七)批准预售的建筑面积,其中包含的各类建筑面积和套数、间数;
    (八)发证机关、有效期;
    (九)附注内容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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