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2018年11月28日离休,当初沒有休年假,都没有病事假,是不是具有年假补助,实际测算根据在哪儿能寻找,离休前在XX所工作中,机关事业单位

其它
2020-02-22 20:06: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5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看,单位有义务为符合法定要求的员工提供年休假,但单位同时拥有统筹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权力。
      对于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可能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单位不安排的,应当支付三倍工资。   2)员工主动放弃年休假,需提交书面申请:按照《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0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 1、年休假由个人申请,或者公司安排都是可以的。只是让劳动者享受到就行。
    2、如果用人单位未安排年休假的,要支付三倍工资的。
    3、《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
    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 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 年休假看你工作年限,和社保无关,社保只记录各项保险缴费年限。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