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抢劫犯被抓以后多长时间判刑追回钱财是通过法院还是公安机关反还

暴力伤害
2018-09-11 14:51: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依的规定定罪处罚。
    5、加重处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①入户抢劫;
    ②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③抢劫金融机构;
    ④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
    ⑤抢劫致人重伤、死亡;
    ⑥冒充军警抢劫;
    ⑦持枪抢劫;
    ⑧抢劫军用物资或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携带凶器抢夺的,按抢劫罪论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依照《刑法》第269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之规定和《刑法》第267条第2款“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的规定,转化型抢劫罪,必须具备“犯盗窃、诈骗、抢夺罪”的前提条件、“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的主观条件以及“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客观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