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就是在企业烫伤,评定为八级工伤事故,我想问一下能提前退休吗?企业能与我解除劳动关系

2020-02-22 20:36: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 职工工伤不能提前退休,但一至四级可以退出劳动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原《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
    (四)项曾经规定,“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但该规定已被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废止,现工伤职工按法定退休年龄时退休。  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一至四级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劳动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75——90%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直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改办退休,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鉴定为五至六级的,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的退出劳动岗位,由用人单位按本人工资60——70%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脑部手术,因为伤害程度不同,鉴定的伤残等级不同,严重的可构成一级伤残,轻的不构成伤残等级,应按鉴定的等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预告解除
    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两种情形: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
    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注意: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甚至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
    注意:对于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情形,劳动者无须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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