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要求我丈夫借贷,现在病死了,而妻子完全无知,现在借给人民还债,妻子有义务还吗?

2020-02-22 20:53: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为高利贷的“高利”不受法律保护,所以面对借贷者不还钱,放高利贷者不会采取法律途径要债,而是以自己的势力采取违法手段强迫借贷者还债,这不是普通百姓能承受的。因此,如果确实需要借贷,最好是向银行或者亲朋好友借,就算借不到也不要借高利贷。
    如果因为高利贷而受到困扰,不妨借助法律的力量使自己不受迫害。

    如果放高利贷的人不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索要借款,却对其进行恐吓威胁,这显然违法的行为,建议借高利贷者报警处理。
    即使公安机关无法马上对这些人进行制裁或者处罚,但报警备案也是有帮助的,至少可以让放高利贷的人不敢轻易采取非法手段。
  • 本金受法律保护,利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以内)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利息超出法律规定部分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超出部分不用还)
    你可以起诉向你贷款的人。
    1.《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
    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高利贷是不但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还要严厉打击,可知是违法的。
    3.刑法中没有关于高利贷的罪名,只是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在放高利贷的过程中有触犯刑法的(上门暴力讨债),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没有欠条当事人讨债时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提供一个还款计划,同时补一个欠条。由于抹不开面子,生活中很多借款都没有借条,大家彼此都是通过诚信来完成借贷关系的,其实大部分人都最后会遵守信用,所以可以“先小人后君子”,与对方开诚布公的说明,同时也给对方一个缓冲期。
    但是也有一些因为没办法还钱,或者存心想赖钱,结果推三阻四的找理由赖账,而且也不肯补充提供欠条,对这种人应该防备,吃一堑长一智,除今后要远离外,还要采取第二种做法了。
    二、对方的非善意欠债的,应对的方法就是取证,做好起诉准备:
    1.手机短信——证实有借钱的事
    借钱后,几次口头催款无果,就可以用短信方式,让对方承认了借钱的事实。
    然后把对方的回复短信保存起来,这个就是证据
    2.录音录像——多方承认借过钱
    催款期间,多次给对方打电话并录下通话内容,随后刻录光盘保存。
    3.证人证言——证实借钱金额
    寻找借钱时,是否有人看到,提供证人和证言。
    通过以上证据,提供给法院审查,法官如果认为提交的手机短信、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符合客观事实,证据真实有效,那么对方就须承担还款责任,还要赔偿其他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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