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诉强奸案 法院审理结束 没有当庭宣判 宣判前的这段时间嫌犯还能与受害人和解吗

刑事辩护
2018-09-11 15:01: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强奸罪造成了女性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可以在审判强奸罪的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根据法律规定,只能要求身体损害的赔偿,而无法要求精神损害的赔偿。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在强奸罪进行刑事诉讼的时候,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依法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相关犯罪嫌疑人进行相应的民事赔偿的。
  • 开庭审理强奸案时,被害人(不能称为原告当事人)不在场可以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刑事案件开庭审理中,被害人不是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所以在开庭时被害人是可以不到庭,法院也就可以不通知被害人到庭的。
      但如果被害人已经提出要求出庭参加刑事案件审理的,法院也会通知被害人到庭参加诉讼。  另外,如果被害人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则法院在审理民事赔偿部分时,会通知被害人或被害人的代理律师参加庭审。
  • 法院审理刑事公诉案件应多久宣判? 依照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中的证人证言部分,应当当庭宣读或者交给证人阅读。证人在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当事人阅读或者向他宣读。当事人认为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当事人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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