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私营企业。 工商局认定资产为30万,但未注册。 我想再设立一个注册资金50万的公司。 企业应该怎么出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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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公司一般要达到下面五个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2人有限制为3万以上,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
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需一次缴足。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09年始,部分地区有可以申请免缴首期注册资本文件,但是对于此类申请人,申请对象有所限制,适用于注册资本低于1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
(五)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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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具体,例如,注册公司之后股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
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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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主要包括三个标准,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符合这三个标准的才是税收上说的小微企业。
满足上述条件的可以认定为中小企业,因此上述关于资产的数额也就是我国中小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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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