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金融机构5万元钱借款如今还不上,金融机构提起诉讼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是否会判用房产拍卖来尝还?有这一支配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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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3 10:27: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银行贷款逾期被银行向法院起诉了的,应该:
      
    1、如果银行起诉的金额有误的,应该及时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以便法院能够查清事实,维护你的利益。
      
    2、如果金额无误的,应该尽量与银行协商,争取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以减轻还款压力。
      另外,如果在法院判决后仍不主动履行的,会由法院强制执行并依法处分你的财产,并可限制高消费和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以后的生活、工作及贷款等信用活动产生严重影响。假如还是不还款,可以被强制执行的,同时由于恶意不还款信用记录评级会十分差,影响未来的贷款等业务。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买卖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如果发生纠纷,理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该条规定确定管辖,即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法院均可取得案件的管辖权。
    另外,《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双力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所以,如果买卖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已经约定有管辖条款的,应当首先按其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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