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在十年的刑期里犯了贪污罪,已经四年了。 我可以假释吗?谁如何申请?

刑事辩护
2020-02-23 10:56: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假释是我国刑法明文规定了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不是说每一个被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都可以获得假释。实际上,对罪犯适用假释需要严格的条件。  从假释的对象来看,我国刑法第81条规定,假释原则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但同时又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之根据上述的规定,适用假释的条件为:  第一,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但对于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第二,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了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具体而言就是,被判处有期徒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罚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0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
      第三,假释只适用于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  所以,不能笼统地说抢劫犯能不能适用假释。假如因抢劫判处10年以下的,在符合其他假释条件下,是可以被假释的。
  • 刑法中第83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第86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0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
    1.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2.案件主办人出具的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3.申请人的身份证件,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需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
    4.有的法院可能还会要求申请人填写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或状况情况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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