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住宅小区创立业委会,什么样人能够报名参加记名投票,小区业主能够授权委托别人报名参加大选吗?租房子者能够报名参加大选吗?A

其它
2020-02-23 12:27: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业主委员会具体成立条件是:新建物业在竣工(分期竣工)后,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使用已超过一年的,应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原有住宅区房改售房率超过百分之三十的,应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
    关键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 业主委员会应该选举产生。《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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