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坚定为九级伤残,现在包工头只说工伤只能赔偿3万元,我现在只是想咨询一下,这样的赔偿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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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
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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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工伤待遇主要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
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以上所有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承担。
如果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主要承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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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分两大阶段. a.工伤认定(是判断你是否符合工伤条件) 如果认定下工伤,那么你可以得到: 停工留薪期的受伤前12个月的实得平均工资. 医疗费用 以及住院其间的补助费.(天津标准
10.5元/天) b.工伤鉴定 如果认定的停工留薪期满,参加伤残等级鉴定后,你可以根据等级得到: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级所对应的数 本人工资) 一次性医疗和再就业补助金(等级所对应的数 市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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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