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脸被刀割伤,缝了20多针,伤疤长约11厘米,是严重的伤害吗?如果是严重的伤害,我该付多少钱?请给我建议,谢谢。

其它
2020-02-23 14:09: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鉴定标准的规定,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重伤一级: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严重危及生命;遗留肢体严重残废或者重度容貌毁损;严重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重要器官功能。
      重伤二级: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危及生命;遗留肢体残废或者轻度容貌毁损;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重要器官功能。
  • 关于未成年人致人重伤的,如果是构成刑事犯罪的话,那赔偿的只是“直接经济损失”。如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
      具体赔偿多少,是要看具体的案情的,刑事附带民事不赔偿精神抚慰金、精神损失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只是赔偿已经支付和必然支付的直接经济损失。
    所以如果是致人重伤,赔偿的应该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伙食费,以及残疾后的辅助器具费用(如假肢、轮椅等)。
  • 致使被害人重伤,在不赔偿的情况下,依法是三年以下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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