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应该这么做的时候,我父亲把那个在医院工作了一段时间的人送到医院,因为他的狗被一个被带去工作的人严重咬伤。

人身损害赔偿
2020-02-23 15:37: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上班时间被狗咬,如果认定为工伤的话,可以报销的范围如下: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被狗咬,在法律上分三种情况来处理,即狗主没管好,受害人故意挑逗及第三人故意刺激,不同情况不同处理。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伤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由于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故意纵使动物主动侵害他人的,则成立一般侵权行为,甚至构成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
      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伤害的(受害人故意挑逗动物而致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故意刺激动物时期伤害受害人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如对方拒绝赔偿医药费,可先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则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补充:《侵权责任法》规定,由于第三人过错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要求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以及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 首先,作为主人你会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你不能证明对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全部责任都由你承担,但全部责任不意味着什么都要赔偿,法律对赔偿范围是有规定的。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其次,精神损失费也就是精神损害赔偿在司法实践中一般都和伤残等级对应,如果受害者没有伤残,那么精神损失费就不必支付,伤残必须通过鉴定确认。

    再次,误工费必须由女方出具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并证明医院建议的休养天数,同时证明自己的月收入,计算出实际务工收入,才需支付。
    收入证明不能简单的依据用人单位开的工资证明,还要结合完税证明等综合判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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