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8年3月7日其他人向我借了3万元,当时是过去的未写借款。 一年后写了一张歉收。 在歉收的时候写下了归还日期2019年3月7日,但是那个人在归还日还没有还钱。 我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交纳。 多次催促,怎样才能取回钱。 7

农林牧渔
2020-02-23 15:45: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借条上未写还款日期的,如果是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债权人有权随时主张还款,借条为双方借贷合同的凭证,一直有效。而诉讼时效是从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还款之日计算,时间为两年,在诉讼时效期间,如果债权人主张还款或者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但最长债权保护期自借款之日不超过20年
  • 借条和欠条都属于债权凭证,它们的法律效力没有高低之分;只是二者在具体的适用情形上有所区别:借条是指借别人的现金或财物时写给对方以证明债权债务存在的一种便条文书;而欠条则是借了别人钱财在已经归还了一部分的情况下,对拖欠部分所写的以证明此种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证明(也有人认为借别人钱或物,于事后补写的书面证明也是一种欠条而非借条)。需要帮助请咨询我,这类案件我接触过,支持你。
  • 属于民间借贷,钱又比较少,借款人不还钱,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