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到期后,外国人回家,能在苏州领取失业救济金吗?

2020-02-23 17:29: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
    4、有求职要求的。
  • 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在试用期被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的。员工达到退休年龄者,是没有经济补偿。
    领取失业保险金是需要员工非本人意愿离职,并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方可申请领取。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在合同到期之后,需要在7天之内进行备案,之后在60天内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申领手续。

    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办法》
    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
    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第七条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 以劳动合同为例,合同到期不需要提前通知就可以辞职,如果公司没有其他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如果是公司不续签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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