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车借给朋友开,结果朋友开出去之前在路上跟人发生争执,打电话给我弟弟,我弟弟以为车出事了就赶紧和当时一起打牌的三个朋友一起赶过去,刚过去还没说2句话,借车的那个人以及和他同行过来的一个人(这个人和借车的那个人是亲兄弟)就跟对方2个人打起来了。之后他们也在劝架,具体是什么情况我也不是太清楚。事发后公安局的提出和解,但是对方态度非常强硬,说让公安局的不用插手,县委书记的会来处理这件案子。事后了解到,对方造成的只是轻微伤。被抓后,我弟弟承认说推了对方一下,但现在已经快4个月了,我弟弟还在里面关着,而且我请了律师,律师跟我说我弟要判一年左右,我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能构成寻畔滋事罪吗?(因为公安局的逮捕书和检察院告知书是这样写的)我的律师能力不行还是他没有尽力为我们办事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