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很多人打,签名作为第二级轻伤,一周过去了,派出所没有任何反应,请不要包含派出所的规定?

2020-02-23 19:25: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已构成刑事案件 法律规定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下,拘役或者是管制,受害者家不同意调解,就会被判刑,刑事拘留羁押在看守所最多不得超过37天,一般这个30天之前公安局会把案件移交检察院,检察院下来批准逮捕之后,择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你现在要做的是积极的赔偿受害人,求得被害人的谅解,写上谅解书,呈交到公安局,委托律师介入,做好刑辩的准备,另外暴力犯罪不好取保候审的。
  • 如果是因他人侵犯而致受伤的,应该按照民事法律进行赔偿,人身损害案件中,受害者可主张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如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是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 赔偿需要看具体病例和票据的。具体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一旦构成轻伤那么涉嫌故意伤害罪的,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的,同时受害者可以要求民事赔偿的。
    建议积极赔偿,取得对方谅解这样可以争取从轻处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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