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目前一儿一女,男孩儿11岁女生九个月了,迟疑和老公情感不和,想完毕这一段婚姻生活,我想要男孩儿由男性抚养,女生由女性抚养,扶养费咋算啊!感谢

2020-02-23 21:10: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这就是说,一方下落不明的可以离婚。 但下落不明不等于失踪。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三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因为离婚和宣告失踪是两个不同的法律程序,不可以同时进行,所以你可以选择离婚或者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需要失去对方联系两年后再向法院申请。您也可可以不申请失踪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 离婚有两种途径,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
    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与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问题。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 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以下基本原则确定夫妻扶养费给付标准:需要扶养一方的实际需要(包括生活费、医疗费等)、支付扶养费一方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以政府职能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一般应综合考虑夫妻各自的收人、家庭财产情况、健康状况、年龄因素以及家庭内需要供养或抚养的情况等。
    关于扶养义务的履行方式,在正常的婚姻关系中为共同生活和相互扶养帮助。在离婚案件或夫妻已分居的案件中,由于双方在日常生活中的扶助和精神上的慰藉在客观上已不可能,故只能通过定期或一次性支付扶养费来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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