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电梯公司上班 2015年7月份受了工伤 2016年伤残鉴定为八级 社保局给了三万多块钱 然后在公司干了两年 想辞职了 公司还给赔偿工伤吗

工伤索赔
2018-09-11 16:37: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社会保险应从进入公司工作时开始交纳。社会保险由公司及个人各交一部分,个人部分由公司代扣代缴。公司实际为你购买了哪些项目的社保,你有权向公司了解,并应有社保手册给你。 另外,你也可以向社保部门咨询一下。
    2、 如你没有不胜任工作或其他违规行为,公司在原工资基础上降低你的底薪是没有道理的。 加班费不管有无合同约定,都是必须支付的。平时加班是
    1.5倍,休息日为2 倍,节假日为3倍工资。
    3、单位及员工均有责任签劳动合同, 由于你们之间是事实劳动关系,因此补签劳动合同时你的待遇不应少于原来的待遇,否则你有权提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要求单位给予经济补偿。
    4、出差期间应发给出差补助。
    5、公司单方减薪属违约行为,你应在2个月内提出异议,否则超过2个月不提异议的视为你同意降薪。
  • 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鉴定,按照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者因工负伤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对工伤职工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综合评定,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工伤认定并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不同。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伤残津贴等。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是劳动争议,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经仲裁裁决,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不履行裁决书规定的义务,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 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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