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一个人欠我钱,他帮我写了个借条,可是沒有第三个人到场,还款時间早已已过3天了,就是说不帮我,我想要提起诉讼他,我可以赢吗?求解答,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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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在审理借贷纠纷的案件时,一般会要求原告提供书面的凭证,在没有书面凭证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将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录音作为证据提交,录音时不需要第三方在场;
如果有案外人能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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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债权人随时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协商不成,诉讼维权。依照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保证担保的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虽有约定但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担保期限没有进行约定的是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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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找对方协商,看对方是否承认欠条并还钱。
第二步,如果对方拒不还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有借条,具有较强的证据效力,胜诉的几率较大。
第三步,如果法院判决之后,对方仍然拒不支付欠款的话,可以向法院神奇女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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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